转发《关于评选全省民营经济统计先进集体和优秀统计工作者的通知》
时间:2016-6-14 14:51:54
各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国家运行监测企业:
现将省中小企业厅《关于评选全省民营经济统计先进集体和优秀统计工作者的通知》(辽中小企办发[2016]4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填报《辽宁省民营经济系统统计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和《辽宁省民营经济系统优秀统计工作者评选表》。并请在7月22日前,将《评选表》(一张纸正反面)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正面加盖公章后,上报给营口市中小企业局(市经信委)综合统计科。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东19号(营口工业大厦五楼513)
联系人:陈波 联系电话:2919020
附件:省厅《关于评选全省民营经济系统统计先进集体和优秀统计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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