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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立辽宁首家村镇银行

    本报讯(张冲 记者 常连喜)根据中国银监会出台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经中国银监会和辽宁银监局批准,由营口银行发起成立的辽宁省首家村镇银行——辽宁大石桥隆丰村镇银行即将落户大石桥市,7月6日,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和第一次董事会议。

  辽宁大石桥隆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享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司由营口银行作为主发起人,联合6家企业法人和12名自然人共同建立,股本金8000万元,其中营口银行占20%的股份。作为一级法人机构,村镇银行将独立开展存、贷、汇等各项业务,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大石桥隆丰村镇银行的成立,必将更好地改进和加强我市农村的金融服务,满足农村融资,特别是小额信贷的需求,有效支持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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